01
产品咨询与使用问题
登录失败、功能异常、内容保存、资源下载或其他使用问题,可提交站内反馈,或发送邮件至 huangsj325@gmail.com。登录遇到问题时,可直接使用邮件渠道,不必先创建新账号。
为便于定位,请说明相关页面链接、问题发生时间、设备与浏览器、操作步骤、实际结果及预期结果。可以提供已遮盖无关个人信息的截图;请勿发送带登录令牌、授权码、访问码或密码的完整地址和截图。
发送邮件会通过您使用的邮件服务及我们的 Google 邮箱服务传递信息;站内反馈由本站服务器处理。目前本站主服务器位于美国,两个渠道都不能被理解为保证在中国境内处理。
02
个人信息权利与账户注销请求
如需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限制处理、撤回同意、转移个人信息或注销账户,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隐私权请求”,说明涉及的账号、请求范围和希望接收回复的方式。无法登录时,请说明原登录方式及便于核验的最小信息,不要附带第三方密码。
可先在工作台或账号安全使用现有管理功能;功能暂不可用、只能停用账户或无法完整删除数据的,不影响您向平台提出法定请求。我们应核验后说明处理范围、结果以及依法不能立即删除的具体理由。
平台不默认要求完整身份证件或生物识别资料,不以提供与请求无关的信息作为受理条件。如需核验,应说明必要性并采用适当方式。
表格可左右滑动;使用键盘时,聚焦表格后按左右方向键。
| 申请项目 | 最小必要内容 |
|---|---|
| 请求类型 | 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注销、撤回同意、限制处理或依法转移,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
| 定位信息 | 站内账号标识、原登录方式或相关内容链接;不要提供密码、授权码或令牌。 |
| 请求范围 | 需要处理的资料、内容或时间范围;可不提交与本次无关的完整聊天记录。 |
| 安全回复方式 | 您能够接收回复的邮箱;不便使用原邮箱的,说明情况以安排适度核验。 |
| 代理申请 | 说明代理关系或监护关系;具体需补充的最小授权材料由受理人员说明。 |
03
内容举报、侵权通知与申诉
举报违法、侵权、泄露个人信息、危险文件或误导性内容时,请提供可以定位的作品链接或内容标识、涉嫌问题的具体位置、理由及必要证据。权利投诉还应提供您的身份与联系方式、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或合法代理授权,并保证所提交信息真实。
收到依法有效的侵权通知后,平台应按适用法律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或平台内经营者,不把提供法院判决作为处理所有通知的先决条件;材料明显不足时应说明必要补充项,同时对已经识别的紧急危害采取适当措施。被投诉人可提交不存在侵权的声明与初步证据,平台依法转送并告知投诉、起诉等渠道,按适用法律的条件和期限复核、恢复或继续采取措施。
处理通知时,依法需向相关内容提供者转送必要信息的,我们会控制披露范围;不向公众公开您的联系方式、完整证件或无关材料。对涉及隐私侵权、未成年人或安全风险的材料,采用相应保护措施。
对自己内容的退回、拒绝、下架或账号限制有异议时,可在“我的投稿”提交申诉,或通过邮件说明对象、处置时间、理由和补充证据。申诉不会自动恢复公开,但您应获得及时复核及必要说明。内容审核联系负责人:黄生。
通知、反通知或申诉应包含可定位对象、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必要身份信息、联系渠道、具体主张和初步证据,并声明材料真实、提交人具有相应权利或授权。不得伪造授权、滥用投诉压制正常表达;错误通知、恶意通知或虚假声明的责任依适用法律分别判断,不将所有未获支持的投诉都视为恶意。
交易平台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电子商务法》第 43 条情形的,按该条转送声明及十五日期限处理;普通社区网络侵权则按《民法典》等适用规则判断合理期限。不能把交易场景的十五日机械套用到所有举报,也不能以等待期限为由放任已经明知的违法或侵权传播。依法需公示处理信息时,应对联系方式、证件等无关个人信息作必要保护。
04
未成年人保护与监护人请求
本阶段账号及交互服务面向 18 周岁及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用户。发现未成年人误注册、私密信息外泄、网络欺凌或其他侵害线索时,可通过公开邮箱联系,无须先登录或建立新账号。
邮件主题可写“未成年人保护”,说明相关账号或内容链接、问题性质、希望采取的保护措施及安全回复方式。请勿在公开评论区上传儿童照片、学校班级、住址或完整证件。平台核查需要监护或代理证明时,会说明必要性和最小范围。
我们应优先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保护措施,依法核验、删除或限制处理,并书面说明不能满足请求的理由。涉及正在发生的人身危险或疑似犯罪的,应按适用法律及时处理和报告;联系平台不妨碍您直接向有关机关寻求帮助。
05
订单、交付与退款
仅对实际成立的订单处理相关履约与售后问题。请提供必要订单标识、所涉资源或金额、发生时间、问题说明及期望处理方式。完整银行卡号、支付密码、下载令牌和游客访问码不是普通邮件投诉所必需的材料。
我们会核对交易、交付及退款事实,依法和按有效约定处理;数字资源不一概“售出不退”。未交付、内容不符、重复扣款或权利瑕疵等情况,应按相应事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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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问题与商务联系
发现账号异常、疑似数据泄露或系统漏洞,可通过邮件说明影响页面、发现时间、复现条件和最小必要证据;请不要为证明漏洞而扩大发现范围、下载他人数据、持续利用漏洞或公开有效攻击细节。此渠道不构成对未经授权安全测试的许可。
商务、资源合作或许可咨询请说明组织、联系身份、合作内容及已有权利范围。初次联系请勿发送不必要的敏感文件;发送合作邮件不自动成立合作、采购或知识产权转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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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与其他救济
我们原则上在收到请求后 2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或一次性说明需要补充的最小资料;在 15 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或具体阶段性说明。复杂事项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在届满前告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次回复日期,不以反复索取无关信息拖延。工作日按中国大陆法定工作日计算;涉及即时人身风险、正在扩散的侵权、个人信息泄露或法律另有处理要求时,依法及时或立即采取措施,不等待一般服务时限。
上述期限为本版本采用的受理标准,不表示每一问题均能在该期限内获得申请人所希望的实质结果,也不构成全天候实时值守或紧急救援服务。具体无法满足请求的,应说明事实、适用依据和救济渠道;涉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请优先联系当地有权处理的紧急服务。
请优先通过同一渠道补充材料,便于关联此前记录。平台回复不影响您依法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无需以平台同意作为行使法定权利的条件。
运营主体为北京哒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服务与投诉邮箱为 huangsj325@gmail.com。我们通过该邮箱受理服务请求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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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与公示资料
以下资料用于明确服务责任主体和联系渠道,不代表已经取得特定许可、备案或认证。开展需要相关公示或资质的业务前,应依法完善。
表格可左右滑动;使用键盘时,聚焦表格后按左右方向键。
| 公示项目 | 信息或状态 |
|---|---|
| 运营主体 | 北京哒星科技有限公司 |
| 服务及隐私联系邮箱 | huangsj325@gmail.com |
| 内容审核联系负责人 | 黄生 |